发布日期:2025-01-23
日前,福建省药监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福建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骨导式助听器,被罚没395.251万元。 通报显示,2020年9月3日,福建省药监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收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厦市监协查〔2020〕001127号)。该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11台标识太尔集团生产的骨听智能眼镜T1+(型号规格:I11A)、后挂骨听TS1+(型号规格:S11A)和眼镜骨听T2(型号规格:I25A,取证后更名为I35A),已于2019年12月31日出厂并销...